環境教育暨觀光遊憩學分學程

 

說故事行銷

好故事,會讓人想聽愛聽、想看愛看、心動行動,透過這個課程讓學員學會挖掘、整理、傳遞一個動人的好故事,課程聚焦於故事行銷「聽、說、讀、寫」實務傳授,以及真實經典案例的探討。

here.

基礎課程

進階課程

應用課程

 

科目(學分/學時)

開設系所

 

科目(學分/學時)

開設系所

環境教育(3/3)

地理系

 

環境災害(3/3)

地理系

環境暨觀光遊憩解說(3/3)

地理系

 

台灣地形(3/3)

地理系

節慶活動與會展規劃管理(3/3)

地理系

 

觀光日語(一) 或觀光日語(二) (3/3)

地理系

地理程式設計應用(3/3)

地理系

 

環境教育課程設計(3/3)

生物系

旅運經營學(3/3)

地理系

 

環境教育活動設計(3/3)

生物系

觀光地理學(3/3)

地理系

 

社區文化與藝術教育(3/3)

美術系

活動規劃原理(2/2)

公育系

 

電子商務(3/3)

企管系
財金系資管系

地方文化產業經營(2/2)

公育系

 

關係行銷(3/3)

企管系

電子行銷(3/3)

企管系

 

綠色行銷(3/3)

企管系

修習規定

註:*標示必修課程     
  1. 本校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均得申請修習本學程。
  2. 學生應至少修畢本學程21學分,其中基礎課程、進階課程及應用課程均應各至少修畢6學分,所修學分須有6學分(含)以上不屬於學生主修系(所)、雙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之應修課程學分數,方頒授學程修業證明書。
  3. 本學程學生通過申請審查後,曾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得辦理抵認,各系所課程內容與本學程相近之科目能否抵認,由本學程委員會認定之,但採認他校所修課程以六學分為限。
  4. 本學程課程得採隔年或不定期開課。
  5. 其它修課事宜悉依本校環境教育與觀光遊憩學分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