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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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條件 ─ 大學部

本系大學部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含校必修(28學分)及本系專業學分(100學分),師培生可另外加修教育學分(26-27學分)。本系課程包含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區域地理與地理方法等四類科目。除修習上述之128學分外,需再通過資訊能力門檻方可完成畢業程序。(下圖為112學年度畢業條件) (通識課程各學年領域對照,請連結通識中心網站查詢)

師培生       非師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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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條件 ─ 碩士班

碩士班的課程需修滿28學分(自106學年度起),完成碩士論文後,成績及格者授予文學碩士學位,碩博士班課程規劃理念則考慮與大學部統整課程的連貫性,於深度及廣度再加強,以培養學生專精研究的能力。


碩士畢業學分

畢業條件 ─ 博士班

博士班則需修滿28學分(自106學年度起),完成博士論文後,成績及格者授予文學博士學位。

博士畢業學分